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在 2026 年 10 月进入执行落地的关键阶段,成员国层面的新规开始逐项生效。其中较受关注的一条是意大利的实施法令:该法令于 10 月 8 日公布、10 月 23 日生效,规定招聘、合同变更、解雇、纪律处分或绩效评定等最终决定不得仅凭自动化处理作出,违反该规定的解雇将被视为无效;同时,左右工作组织与节奏的 AI 应用也被纳入工作场所风险评估。

与此同时,法案第 50 条的透明度义务早已开始适用: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,向欧洲客户提供聊天机器人、智能体或同类工具的企业即负有告知与内容标识义务,而 7 月生效的数字综合法案(Digital Omnibus)推迟的是高风险系统的合规期限,并未推迟透明度义务。按相关法律分析,透明度义务的宽限期将于 2026 年 12 月 2 日结束。

对出海企业而言,这意味着合规工作的重心正在从“读法条”转向“交作业”:产品清单、告知文案与标识机制需要先行就位,而不是等监管上门再补。欧洲采购方的问卷往往比监管罚单来得更早,答不出的供应商可能先丢订单。

出处:Answerable 监管简报:https://www.readanswerable.com/p/ai-regulation-brief-thursday-15-october ;欧盟 AI 法案第 50 条义务分析:https://theinnovationattorney.substack.com/p/eu-article-50-ai-act-duties-already